日前,“娃哈哈”转让商标引发关注食品公司 。2月11日,国家知识商标局官网显示,杭州娃哈哈有限公司正在对“娃哈哈”商标进行转让,目前“申请收文”环节已结束,申请日期为2025年1月21日,而商标的受让主体未显示。
2月12日,娃哈哈发出声明,称“目前,‘娃哈哈’系列商标共计387件正在国家知识申请由杭州娃哈哈有限公司(下称“公司”)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(下称“食品公司”)食品公司 。
声明指出,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初始登记在公司名下食品公司 。食品公司成立时,公司以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,该次出资经过评估并获得了当时主管部门的同意,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也作为实物出资项下无形资产列入,同时部分商标以资产转让方式由食品公司向公司购买。据此,食品公司获得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所有权,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%的股权。双方按规定向主管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。之后,因公司与外资公司之间历史纠纷的缘故未完成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,并非因其他法律、行政法规所规定的禁止转让事由。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登记在公司名下期间,食品公司作为商标实际权利人长期自用,并持续授权公司及其关联方使用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。
近期,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合规化经营,通过对公司历史沿革的梳理基于食品公司章程的规定,公司应当依法向食品公司履行出资义务,完成“娃哈哈”系列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食品公司 。
娃哈哈表示,针对本次商标转让,目前正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,且未对公司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食品公司 。对于历史问题,始终秉持“实事求是、勇于担当”的态度,以诚信为本,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。
来源:金融界